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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團體遊客請書妥遊客名冊(包括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電話、住址)以便服務人員登記,個人遊客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備供登記。 |
2. |
匯款收執聯請繳交服務人員抵扣住宿費用。 |
3. |
住宿及客房未經客服中心同意,請勿自行更換房號及延長住宿時間。 |
4. |
住房時間:下午3:00 至翌日上午10:00,check in時間為15:00-17:00。 |
5. |
各園區除夕休園。 |
6. |
各山莊除除夕外,餐飲住宿全年無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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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訂房住宿,依房間標準人數,附贈晚、早餐客飯各一份。 |
2. |
用餐時間早上7:00-8:30、中午11:30-13:30、晚上17:30-19:00。 |
3. |
住宿所附贈之早晚餐餐券,請於餐廳營業時間內使用,於餐廳營業時間結束(19:00)後辦理入住旅客,不予核發當日晚餐券,亦不得申請退費、抵扣房費或遺失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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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票200元(假日入園)
-- 一般優待票150元 1.非假日入園者 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持有票根者 3.購買二十張以上全票者
-- 半票100元 1.軍警人員持有證件者 2.學生(憑學生證) 3.兒童(7歲至12歲) 4.因公撫恤遺族,持有證明者 5.遊樂區所在地縣(市)民眾(臺中市民),持有證明文件者
-- 優待票10元 1.65歲以上,持有證明文件者 2.兒童(3歲至6歲) 3.小學生非假日戶外教學,由學校組隊,教師帶隊並出具公函者
--免票 1.身心障礙易辨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其必要之陪伴者一人 2.兒童(0歲至2歲),需由購票大人陪同 3.績優志工持「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4.設籍於遊樂區內之居民,憑國民身分證免購門票,未取得國民身分證之孩童及有居住事實迄未設籍者,憑有關證明文件,免購門票 5.公務人員因公出差至遊樂區,有出差單等證明文件者 6.各級民意代表、義警、義消、民防隊員,因業務需要進入遊樂區而有證件者 7.位於森林遊樂區附近之村民因林務農事通過該區時,憑國民身分證得免購門票 8.設籍於遊樂區行政區域(鄉、鎮)之原住民,得持相關證明原住民身分文件,免購門票。)
-- 大型車100元、小型車100元、機車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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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園時間為06:30-17:00,目前園區禁止攜帶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 |
2. |
如下列情形者,山莊可拒絕提供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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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攜帶違禁或危險物品者 |
(2) |
無證明身份者 |
(3) |
未辦理客房住宿登記及已辦理登記而未繳款者 |
(4) |
自行於山莊內烤火取暖或引火炊煮者 |
(5) |
住宿房間裝潢或物品如有損壞,需依市價賠償。 |
(6) |
各山莊禁止露營 |
(7) |
請勿酗酒賭博或其他不正常行為,以維公共秩序。 |
(8) |
請保持環境清潔、愛護公務、節約水電。 |
(9) |
請勿大聲喧嘩,晚間十點後請保持安靜。 |
(10) |
請勿攜帶寵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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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遊客訂房專人服務電話(04)25229696
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傳真電話-(04)25298083 |
2. |
下班時間及假日請聯絡各山莊 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 (04)25877901、(04)25877902
餐廳(04)2577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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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假日:星期五、星期六、國定假日前夕;暑假七、八月、寒假前夕(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
2. |
非假日:星期日至星期四。 |
※有關假日及非假日認定以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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