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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逢星期五、六、國定假日前夕及暑假七、八月;寒假均屬假日(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
2. |
團體旅客請書妥旅客名冊(包括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電話、住址)以便服務人員登記,個人旅客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備供登記。 |
3. |
匯款收執聯請繳交服務人員抵扣房價。 |
4. |
住宿及客房未經客服中心同意,請勿自行更換房號及延長住宿時間。 |
5. |
住房時間 : 下午3:00 至次日上午10:00 |
6. |
各山莊除除夕及颱風豪雨休園外,住宿全年無休。 |
7. |
滑雪山莊通舖依房客住宿情形調配住房人數。 |
8. |
松雪樓、滑雪山莊入住時間為下午15:00~17:00,逾時未入住並未來電告知者,恕無法保留客房(為確保遊客安全及房客權益,松雪樓、滑雪山莊請於22:00前抵達)。 |
9. |
合歡山滑雪山莊房間屬通鋪類型,不再提供房間門所鑰匙,遊客於退房前務必將卡片投遞至滑雪山莊門口卡片回收箱或於櫃台交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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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雪樓、滑雪山莊訂房附早、晚餐。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松雪樓餐廳座位有限,用餐尖峰時段為07:30~08:30及17:30~18:30,建議避開尖峰時段,以減少等候時間。 |
2. |
住宿所附贈之早晚餐餐券,請於餐廳營業時間內使用,於餐廳營業時間結束(20:00)後辦理入住旅客,不予核發當日晚餐券,亦不得申請退費、抵扣房費或遺失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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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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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園時間:松雪樓:07:00-20:00、合歡山莊(目前休館中),目前園區禁止攜帶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 |
2. |
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因屬3000公尺以上高山,早晚溫差大,若有高山症症狀遊客可至松雪樓大廳使用純氧製造機,以緩解不適應症,如仍持續不適建議下山,以減緩症狀,並請備妥保暖衣物及個人所需藥品。 |
3. |
本館廣場開放住客停車,請停周遭兩側不擋住其他車輛為原則,若車輛停滿無位置時,敬請停放於柵門外[合歡山遊客服務中心前方停車場];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恕不負任何保管責任;雪季時請保留鏟雪車車輛動線,阻礙公務執行或任何損傷請自行負責。 |
4. |
如下列情形者,山莊可拒絕提供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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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攜帶違禁或危險物品者 |
(2) |
無證明身份者 |
(3) |
未辦理客房住宿登記及已辦理登記而未繳款者 |
(4) |
自行於山莊內烤火取暖或引火炊煮者 |
(5) |
住宿房間裝潢或物品如有損壞,需依市價賠償。 |
(6) |
各山莊禁止露營 |
(7) |
請勿飲酒、賭博、吸菸或其他不正常行為,以維公共秩序。 |
(8) |
請保持環境清潔、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
(9) |
請勿大聲喧嘩,晚間十點後請保持安靜。 |
(10) |
請勿攜帶寵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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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訂房服務中心專人服務電話(04)25229696
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傳真電話-(04)25298083 |
2. |
下班時間及假日請聯絡各山莊 合歡山森林遊樂區 - (049)2802980、餐廳(049)2802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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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遊樂區假日 |
1. |
星期五、星期六、國定假日前夕;暑假七、八月、寒假前夕(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
2. |
非假日:星期日至星期四。
※有關假日及非假日認定以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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