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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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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轄屬森林遊樂區

會議室租用管理要點

一、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轄屬國家森林遊樂區(以下簡稱本分署森林遊樂區)為加強會議室(含視聽室、教室)之維護、使用及管理,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會議室位屬之森林遊樂區、類型及容納人數如下:

(一)      八仙山森林遊樂區

1.      遊客中心地下一樓會議室:可容納35人。

2.      遊客中心三樓會議室:可容納60人。

(二)      大雪山森林遊樂區

1.遊客中心二樓視聽室:可容納90人。

2.遊客中心三樓會議室:可容納40人。

3.大雪山賓館DIY教室:可容納20人。

三、 會議室租用用途,僅供學術演講、研討會、會議、教學等使用。

四、       會議室租用時段及收費標準:

(一)每日分三場次,時段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及晚上7時至10時,依使用需求選擇以時段或每小時辦理租用,非經本分署同意,使用時間不得逾時。

(二)依會議室類型及使用時段,收費如下:

1.八仙山森林遊樂區

(1)遊客中心地下室一樓會議室(使用人數35人以下):

a.每小時1,200元。

b.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平日2,500元,假日3,000元。

c.晚上:不開放。

 (2)遊客中心三樓會議室(使用人數60人以下):

a.每小時1,800元。

b.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平日4,000元,假日5,000元。

c.晚上:不開放。

2.大雪山森林遊樂區

(1)遊客中心二樓視聽室(使用人數90人以下):

a.每小時2,500元。

b.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平日6,000元,假日7,000元。

c.晚上7時至10時:7,000元。

(2)遊客中心三樓會議室(使用人數40人以下):

a.每小時1,500元。

b.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平日3,000元,假日4,000元。

c.晚上7時至10時:4,000元。

 (3)多功能DIY教室(使用人數20人以下):

a.每小時800元。

b.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平日1,000元,假日2,000元。

c.晚上7時至10時:2,000元。

4.收費價格表詳如附表一。

(三)經本分署同意得提前或延後使用,每一時段逾時30分鐘內免費,於30分鐘後依各會議室每小時收費標準加計費用(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五、 申請會議室租用,應於30個日曆天前填具申請表(如附表)及承諾書(附表)傳真至本分署森林育樂科或向該屬森林遊樂區遊客中心申請,經本分署同意後5個工作天內繳納訂金(租金50%)。款項請匯入彰化銀行東勢分行(銀行代號009),戶名:林務發展暨造林基金東勢處405專戶,帳號:5845-04-18681-0-00。申請人應於使用當日至該屬森林遊樂區遊客中心繳納剩餘租金。如屬當日申請者,應森林遊樂區遊客中心申請並繳納租金。

六、       租用會議室注意事項如下:

(一)      會議室內壁板禁止使用膠帶及圖釘等黏貼海報;申請租用單位之海報等相關文宣,應張貼於本分署森林遊樂區指定之位置,於結束後應予以清除,並回復張貼前之原狀。

(二)               會議室各項設備應注意維護,未經許可不可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如有損壞或短少,按市價或修復費用賠償。

(三)               使用會議室若有其他特殊用電或載重量限制,請事先洽詢本分署是適用,並應經同意後始得使用。

(四)               本分署森林遊樂區全面禁及會議室禁止用餐。

七、 已申請核准且已繳費者,因故取消,訂金依下列額度退還,但因天候不可抗力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之警戒範圍必須取消者,不在此限。

(一)               當日及前5工作天前申請,訂金不予退還。

(二)               610工作天前申請,退還50%

(三)               11工作天前申請,退還100%

八、 已申請核准且已繳費者,延期僅限一次,延長有效期限二個月;若超過保留期限,訂金不予退還。

九、 租用單位所攜帶之貴重財物、設備及資料,應自行派員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或損毀,本分署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       有下列情形之者不予租用,已同意租用者本分署得立即停止其使用,且不予退還已繳租金:

(一)  違背政府法令或政策者。

(二)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者。

(三)  非法集會者。

(四)  從事商業行為者。

(五) 活動有損壞會議室設備之虞者。

(六) 參與會議或活動人員言行檢或有妨礙安寧者。

(七) 申請者逕自轉借他人、活動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者。

(八) 違反本要點規定或政府法令者。

十一、本要點未訂定或不明確之處,以機關解釋為

附表相關請點選附件下載「本分署轄屬國家森林遊樂區會議室租用管理要點」。

 

   
附件下載:(附件三)租用承諾書 附件下載:(附表二)租用申請表
附件下載:會議室租用管理要點 附件下載:收費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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